服務條款
親愛的會員您好,非常感謝您使用本商店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商店將根據以下之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提供會員便利的交易。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本條款,在您註冊成為本商店會員、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保護政策」之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條款之具體約定內容如後:
第一條會員之定義
會員係指以同意本規約為前提,向臺灣天天卡市場營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依照本公司所訂定之手續申請入會,並由本公司同意入會之個人。
同樣的規則也適用於LINE的會員資格。
第二條會員之申請
1. 「TSUTAYA BOOKSTORE會員卡」(以下稱「本會員卡」)之入會申請,應於本公司之「會員申請表」填入申請表所定事項,並於本公司所指定之入會場所或入會方式進行申請。填載完成並出示身分證確認為本人後,完成申請手續即發行本會員卡。可入會年齡為7歲以上。7歲以上未滿18歲之個人希望入會時,需提交監護人之同意書。另外,除「會員申請表」外,依照申請書之樣式,得在行動裝置之服務平台等輸入資料。
2. 經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將不同意入會之申請。
(1)申請表所定事項之輸入或填載內容有虛偽、誤載或缺漏時。
(2)以前曾有取消會員資格之記錄者。
(3)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不適當之情事時。
3. 本會員卡僅認定經申請之本人使用。另外,本會員卡之所有權屬於本公司,會員一人僅借予一張。會員無法將本會員卡轉讓・借予・設定擔保・其它處理。
4. 接收本會員卡後應立即於本會員卡之署名欄署名,並謹慎管理。
第三條會費
不需任何入會費、年費,及其他為了成為會員之費用。
第四條本會員卡之遺失、失竊、破損
若本會員卡有遺失、失竊、破損等狀況,應盡速至TSUTAYA BOOKSTORE店舖(以下稱「店舖」)終止本會員卡之服務,或是向末尾記載之客服窗口(以下稱「客服窗口」)提出申請。但在終止卡片之利用前本會員卡遭盜用,應由會員自行承擔責任。因第三者之使用造成該會員之損失,本公司將不負一切責任。
第五條會員資料之變更方法
會員之姓名、地址等登錄資料有所變更時,應盡速至店舖進行變更手續。
另外,因沒有進行申請而導致本公司無法連絡、通知,本公司將不負一切責任。
第六條退會
會員本人如擬退會時,應盡速至店舖辦理退會手續。
第七條會員資格之取消
1. 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本公司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本會員卡則立即無效。
(1)會員之填載內容有虛偽,並妨害本會員卡之營運服務時
(2)會員之填載內容有變更但沒有提出申請,導致妨害本會員卡之營運服務時
(3)將本會員卡轉讓・借予給第三者時
(4)於利用本服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干擾行為等情形時
(5)以任何方式妨害本會員卡服務之營運時
(6)違反本規約及利用各服務時所同意之各服務利用規約時
(7)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不適當之情事時
2. 符合上述情事之一時,將無法重新申請本會員卡。
3. 即使不符合上述任一情事,在本公司訂定之一定期間內沒有利用本會員卡之服務,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會員取消其會員資格。
4. 取消會員資格後原保有之點數將失效。會員應盡速依照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將卡片歸還至本公司。
5. 因本公司取消會員資格而造成會員損害,本公司將不負一切責任。
第八條電子郵件之通知、資訊提供
會員在完成會員申請之同時,將視同接受以下電子郵件。
1. 服務之追加、變更、終止等相關重要通知
2. 折價券等優惠資料、問卷調查、其他店舖相關活動之郵件
如不希望收到上述2項電子郵件寄送資訊時,會員得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申請停止寄送。
第九條個人資料之處理方針
本公司依據經本會員同意之本規約進行會員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除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改定時依改定後之法令為主)及其他法令之外,並確實保護會員之隱私。
本公司於第十條記載之個人資料為達成第十一條之目的,於必要範圍依照第十二條之內容提供個人資料。
第十條個人資料之項目
本公司取得並保有之會員個人資料如以下各項。
1. 「會員申請書」之記載事項及行動裝置之服務平台等申請時之以下記載事項(包括變更申請之內容)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
2. 根據問卷等,會員所提供之事項
3. 本公司指定之點數服務提供企業(以下稱「點數計畫參與企業」)等之利用記錄(包括購買之商品名或利用之服務名稱、金額、購買之日期時間、場所等)
4. 本會員卡之遺失、失竊、退會等相關資料
5. 點數付予、利用等相關資料等,提供會員服務之必要資料
6. 信用卡卡號
7. 其他記述或依個人付予之號碼、記號等其他符號
8. 可辨識個人之照片或音檔等
9. 瀏覽本公司網頁及其他網頁時機械性取得之瀏覽器種類・版本、作業系統、平台等、瀏覽記錄、購買記錄等使用服務之記錄
10. 顧客意見、需求、詢問之內容
11. 會員之電腦在連接網路時所使用之IP位址、手機連結時之資料
12. 手機之位置資料
13. 利用新服務時所提供之一切事項
14. 遵守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取得之所有個人資料
第十一條利用目的
會員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如以下各項。
1. 出示本會員卡以利會員服務之順利營運。
2. 為了本服務有變更時,後續服務之接續與相關業務之進行。
3. 為了生活風格提案之目的進行會員之資料分析。(係指因應會員之興趣、關心,檢討何種資訊或服務提供得以提升或改善對於會員服務之效果,藉此來充實、改善本公司或相關企業之服務或資訊內容;或以提供新服務為目的,分析會員之個人資料。)
4. 為了對於會員,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通知方式來進行生活風格提案,以介紹或提供本公司或經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其他企業的各種商品資料、服務資訊或其他營業等相關資訊。
5. 為了對於會員之意見、要求或詢問進行適當之對應。
6. 依據本項第十二條記載之條件向同條第2項所定之對象進行資料提供。
7. 其他類似於上述各利用目的,或與其有密切關連之目的。
第十二條會員資料對於第三方之提供
關於會員資料,除了以下各號情況外不提供給第三方。
1. 為了前條之利用目的,與締結保密合約之委託業者委託業務時
2. 為了前條利用之目的,提供給點數計畫參與企業等
3. 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令所訂定之以下場合
(1)法令規定時
(2)為保護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而必要,但無法取得本人之同意時
(3)公共衛生上、或為了促進兒童之健全發展,但無法取得本人之同意時
(4)政府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等需執行法令上之業務,但取得本人同意會造成業務推行困難時
第十三條個人資料之提供等
會員對於自己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相關法令,要求利用目的之通知、揭示、訂正、追加、刪除、停止利用、或要求停止提供給第三方時,請洽詢客服窗口進行手續。確認申請之內容後,實施適當之處理,依書面資料或會員同意後提供,其結果將由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回覆。
會員雖可自由決定提供個人資料之範圍,但會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誤或不足,可能造成本公司無法提供會員完善的服務。
本公司已履行上述告知之義務,會員完成入會申請時,本公司將視為其已同意並理解本公司之會員資料收集、處理、利用之目的及用途。
第十四條個人資料之安全性
本公司將個人資料依據利用目的之所需必要範圍內,以正確並最新之狀態管理。對於個人資料之洩漏、減少、毀損等風險,在技術面及組織面都實施合理並嚴正之安全對策。
第十五條留意事項
無法同意本規約之記載內容時,本公司將可能拒絕會員申請,或是於會員申請完成後進行退會手續。
第十六條本規約之追加、變更、廢止等
1. 本規定不需獲得會員之同意即可追加、變更、廢止。
2. 本規定有追加、變更、廢止時,將依本公司所定之方法通知或公開。
本公司之地址、客服窗口等有變更時視同以上狀況。
3. 根據前項之通知、公開之時間點,視同所有會員皆同意其內容。
4. 天災、或其他非常態等狀況發生時,得不經事前通知會員,暫時停止提供本卡片全部或部分之服務。
第十七條免責事項
1. 發生天災地變、通信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狀況,或本公司判斷為有必要時,得不經事前通知會員,暫時停止提供本服務。
2.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之內容,與會員透過本服務所得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真實性、實用性等,均不負責任。
3. 會員應自負管理、保管卡號之責任,若有因管理不當、使用上之過失用而發生損害,應由
會員自負其責。
4. 會員登錄之資料有所變更,但未申請變更登錄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其他
1. 本規約依據臺灣法令解釋。
2. 因本規約所發生之本會員與本公司之間之訴訟爭執,應提交臺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之裁判法院。
3. 本公司將於1日以上之預告期間,於店舖或本公司另外指定之網站告知本規約變更後之內容,並可隨時變更本規約之內容,當該預告期間結束後,規約變更後,本規約內容視為不適用。關於最新規約,請至店舖詢問,或詳見本公司另行指定之網站、或洽詢客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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